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000一、本专业委员会在协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对协会负责,对各会员单位负责。
000二、本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中游协章程;严格遵照“技监局发(1994)08号文件‘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和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联合发“(90)中色安字第0227号、中游协[1990]第3号文件‘关于发布游乐园(场)通知’”精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000三、本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本行业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动向;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新技术、新思路,推动创新开拓。
000四、向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制造厂和游乐园(场)提供安全服务。
0001、提供安全知识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办法的咨询和指导。
0002、各地区设安全联络员,每月底前向委员会通报当地游乐园(场)的安全情况(如有安全事故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然后由委员会及时向各会员单位进行通报。
000五、规范游乐园(场)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安全大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国性的安全运营大检查)。
000六、开展与国内外同行及相关行业组织的安全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考察学习,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
000七、试办有偿服务,充实活动经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