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精神,按照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各会员单位应认真履行义务,及时缴纳会费,现将缴纳2012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费范围
凡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会办理入会手续的企业团体会员单位,均应缴纳2012年度会费。
二、 缴费标准
1. 会长、副会长单位应缴纳人民币20000元/年。
2. 副秘书长单位应缴纳人民币10000元/年。
3. 常务理事单位应缴纳人民币6000元/年。
4. 理事单位应缴纳人民币4000元/年。
5. 会员单位应缴纳人民币3000元/年。
6. 个人会员应缴纳人民币120元/年。
三、 缴费时间与缴费方式
各会员单位请于4月31日前缴纳2012年度会费,并将2012年度会费汇到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以确保我协会提供服务的连续性。
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账 号:110060906018010018558
汇款用用途请注明“2012年度会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传真至秘书处!
四、 为交费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内容详见附件1。2012年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将在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网站上发布。
五、 请认真填写《缴纳会费回执表》(见附件2),传真至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秘书处,以确保会费发票和各种信息资料、活动通知等准确寄达。
六、 为加强会员服务工作,中国游协将继续为会员提供有关查询、咨询等事项,请与中国游协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王翠荣
电 话:(010)63960962、68825005、68825007
传 真:(010)68825020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乙12号914A室
邮政编码:100814
附件: 1.为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2.《缴纳会费回执表》(点击下载)
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
2012年3月21日
附件1: 为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会员单位在遵守中国游协《章程》、积极履行义务的同时,享受我会为交费会员单位提供的如下服务:
一、 优先、优惠参与我会每年举办的游乐设备设施博览会及有关的国际交流项目。
二、 优先、优惠参加我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国际游协在美国举办的景点博览会及国际游协举办的亚洲博览会。
三、 在《游艺机游乐园》季刊及《游乐快讯》月刊上为会员单位提供广告服务。
四、 免费提供以下信息
1、 《游艺机游乐园》季刊(4期)
2、 《游乐快讯》月刊(12期)
五、 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