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主导下的主题乐园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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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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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旅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主题乐园项目的投资开发备受关注。而其中首要考量的关键因素,便是开发路径与模式的抉择。主题乐园的核心特征——IP,如同灵魂般贯穿于整个项目开发。对于开发者而言,是否拥有IP以及如何运用IP,将直接决定项目的走向与未来的发展。
模式一:与自带IP或品牌影响力强的乐园公司合作开发

模式二:嫁接导入成熟IP独立开发运营
若开发者自身没有IP,但希望借助外部成熟IP打造主题乐园,可采用购买品牌IP授权并自建团队运营的方式。比如浙江安吉的hellokitty主题乐园,便是中国银润集团与日本三丽鸥株式会社以品牌授权合作的成果,由浙江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管理。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快速实现主题IP的引入,缩短项目开发周期,较快地将乐园推向市场。开发者通过购买授权,获得了知名IP的使用权,可利用其品牌效应吸引游客。
但这种模式也面临风险,那些未在乐园市场经过充分检验的IP,虽然可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在成为乐园项目主题时,可能无法如预期般吸引游客,导致收益的不可控。
模式三:自研IP或培育自身品牌影响力
部分开发者选择自主研发IP或着力培育自身品牌影响力,像长隆、欢乐谷、海昌、恐龙园等便是如此。其开发模式为自投自建自运营。
若能成功培育出具有影响力的IP,开发者将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并且在品牌建设、产品创新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控制权。如长隆、欢乐谷、海昌、恐龙园,长隆通过多年的努力,打造出了多个具有特色的主题园区,其独特的动物主题和游乐设施相结合的模式,深受游客喜爱,品牌价值不断提升。
但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培育周期漫长且充满风险。从IP的创意构思、内容创作到市场推广,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资金投入。在培育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喜好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一旦IP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前期投入可能付诸东流。
以华侨城欢乐谷主题乐园为例:

模式四:不依赖IP开发主题乐园
还有一种开发路径是暂不考虑或不将IP作为关键要素来开发主题乐园,如上海锦江乐园。这种模式采用自投自建自运营的方式。
其优势在于培育周期短,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IP研发或授权谈判上,可快速启动项目建设与运营。同时,由于没有IP相关的投入与风险,整体培育风险相对可控。
然而,相应的劣势也较为明显,缺乏IP的支撑使得乐园在市场竞争中难以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游客吸引力有限,通常营收相对有限。

假设有一家位于经济发达地级市的跨区域性房地产开发商,在地产市场下行的形势下,意图转型文旅行业,计划投资建设一个主题乐园项目。我们来探讨其适合的开发路径。
单从开发者利益角度考虑,以上四种路径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主要是看在不同时间阶段、资源资本条件下,视投资开发者的近、中远期目标而定。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模拟在实际主题乐园开发决策过程中,这几种路径的综合思考。
假设有是一个经济发达地级市的跨区域性房地产开发商,具备一定的区域地缘关系、自持物业如酒店、商业、办公楼等的运营能力。在当下地产市场下行,需要转型文旅行业赛道,近期有计划投建一个主题乐园项目,适合采取哪种路径?
首先看资金计划和区域市场条件。假设投资计划在20——50亿,区域内旅游市场成熟但无境内外知名主题乐园项目,建议采取路径二、三的方式,也就是嫁接导入成熟IP独立开发运营,或自研IP、自己培育品牌影响力。20——50亿投资,向上还不足以撬动路径一中的世界顶级ip,但可以与境外非顶级或中国本土知名的头部主题乐园商合作,但这种模式更适合把文旅作为副业,并不是主业。文旅赛道需要树立长效经营的企业目标,主要作为主业才更容易发展成功,享受乐园经营的长远效益。
其次看乐园运营条件是否具备。首先,乐园运营需要考虑跨区域旅游市场而不仅是本地市场。作为跨区域性的开发商,对跨区域市场有信息敏感优势,再者有地缘关系对于文旅项目开发也是较为重要的前提条件,因为区域旅游市场的成熟度、可达性等更大范围内的投资和决策是受政府公益性投入影响的。
以上考虑的是文旅项目在区域中的大运营维度条件。开发商有酒店、商业、办公等自持物业的运营能力,这就具备了乐园运营的基本条件,即酒店管理、商业管理的能力,这是文旅项目的小运营维度条件。所以这也是我们倾向于选择路径二、三,而不是路径一中去和本土知名乐园公司合作的理由。
当然,以上只是假设,在实际的应用中,还需综合多种因素再做判断。
文旅行业投资专项调研
为深入了解文旅行业投资发展情况,中国旅游研究院联合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等单位开展文旅行业投资专项调研活动,诚邀各会员单位、文旅企业参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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